河南村民谢女士今年62岁,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但为了补贴家用,与38岁的侄女一起进食品公司做临时工,不料才入职37天,在凌晨0点10分夜班时间竟倒地猝死。据悉,谢女士每天工作时间近12小时,多日连续上夜班,入职以来仅休息1天。
每天工作12小时 入职37天猝死
今年7月,谢女士与侄女离开家乡河南项城李寨镇后韩村,通过中介介绍,于7月1日,“入职”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,未签劳动合同。侄女表示,自己和谢女士的工作时间安排一样:7月1日~7月12日为白班,从5时40分上到17时40分,连续上12天;然后7月13日~7月22日为夜班,从17时40分上到5时40分,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。
8月6日凌晨0点10分,夜班人员的吃饭时间,谢女士晕倒在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公司称每天工作10小时自愿加班 员工否认
该公司称,员工正常每天上班时间为10小时左右,超出的时间,属自愿加班,公司发放每小时12元的加班补贴。
侄女对此否认,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固定的,不存在是否自愿加班,当时一起来的同镇村民有23人,最后只留下12人,就是受不了夜班和长时间无休。
公司称不在工作岗位 不算工伤
该公司称,谢女士晕倒在公司放编织袋的地方,不在公司食堂,甚至不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,因此不算工伤。
而谢女士的家属认为:谢女士的猝死,食品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为此,谢女士的2个儿子要求公司赔偿150万元,公司对此拒绝,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,只能给予10万元的经济补贴。